宗馥莉憑什么回宮?滿手籌碼、一點軟肋
胡巍 · 2024-07-23 15:44:33 來源:虎嗅網
7月22日晚間,以加蓋了娃哈哈集團公章、宗馥莉簽字的一則聲明,宗馥莉宣告了她的“回宮”。
該聲明稱:“為確保公司的平穩健康發展,經各股東友好協商,宗馥莉女士決定繼續履行娃哈哈集團的相關管理職責。”
一退一進,這不可能是宗馥莉本人與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娃哈哈集團”或“集團”)聯手唱雙篢,來給娃哈哈刷一波流量與營銷存在感。
那么,人們關心的問題自然來了:在這一回合的爭端中不落下風,宗馥莉是有什么籌碼嗎?
第二個問題:目前這則公告是個確定性答案,還是各方的權宜之策?宗馥莉已立于不敗之地嗎,她的軟肋是什么?
本文力圖回答的,正是宗馥莉的籌碼與軟肋兩個問題。而這一切的核心,顯見易見,都必須:回到股權。
但坦白說,娃哈哈系企業并非公眾公司,信披義務較小,背后依舊迷霧重重。
誰曾質疑宗馥莉
不妨回到“各股東友好協商”之前看看,宗馥莉彼時的對手可能有誰?
其實娃哈哈集團只有三個股東,按持股比例從大到小排序是:國有獨資的杭州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城文商旅”)、已經離世的宗慶后、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基層工會聯合委員會(下稱“工會”)。他們均未控股。
從宗馥莉上周辭職信的措辭看,不排除上城文商旅或者其股東可能質疑過宗馥莉。
從宗馥莉叔叔宗澤后發的一條微信朋友圈看——“她(指宗馥莉)最大的問題是:接班娃哈哈不應該考慮如何做大規模,如何賺錢,如何大刀闊斧改變現狀。她首先要考慮是如何做好事,做慈善?讓所有人都認可你,在這個過程中你可以發現很多問題,也可以發現很多人才,自然而然讓大多數人認可你的接班。她卻反其道而行之,火力四開,鋒芒畢露……”——也不排除工會可能質疑過宗馥莉。
一般情況下,自然人去世后,就無法再履行法律中的權利與義務。宗慶后生前長期患病,并非突然去世,所以娃哈哈系企業的不尋常之處在于,為什么有些企業的股東、法定代表人仍是宗慶后?
例如最引人注目的娃哈哈集團,宗慶后仍是其法定代表人和第二大股東。背后不排除兩種可能:
1、近親屬對于宗慶后股份繼承權存在爭議。例如,所有享有繼承權的近親屬未達成一致,可能有人反對宗馥莉全部或部分繼承宗慶后股份。但宗慶后對股份繼承的發言權很大,如果像外界所說,他有意讓宗馥莉接班,那么大概率留有完善的遺囑及公證文件,確保女兒繼承股份。
2、娃哈哈集團的其他股東對宗馥莉繼承股份存在異議。股份往往與經營權、投票權、分紅權直接關聯,宗慶后作為持股29.4%的第二大股東,在轉讓股份時也存在很多權利的轉讓;如果其他股東對于權利轉讓有異議,也會影響股份繼承。
不管(曾)跟宗馥莉叫板的對手是誰,現在愿意坐下來協商、服軟,“請”宗小姐回宮,必是因為宗馥莉手上有他們沒有、但非常需要的東西。
第一,眾多生產商或被宗馥莉控制,與集團無股權關系
首先要明確一件事,宗馥莉此前僅僅請辭了集團職務。企查查信息顯示,娃哈哈集團是一家小微企業。
其次還要明確,娃哈哈集團不等于娃哈哈系企業,也不是全系企業的掌門人——一些冠名“娃哈哈”字樣、使用娃哈哈商標的公司,與集團不存在隸屬關系;它們甚至與集團不存在股權關系,更別提控股。(例如,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的唯一股東就是自然人宗馥莉。)
然后我們去超市看看,隨機買幾件娃哈哈商品。
在湖南某地級市,一瓶被消費者購買的娃哈哈純凈水瓶身上顯示,受委托生產企業有武漢宏勝恒楓飲料有限公司、湖南長沙恒楓飲料有限公司、衡陽恒楓飲料有限公司、懷化恒楓飲料有限公司;一瓶娃哈哈AD鈣奶瓶身上顯示,受委托生產企業有長沙恒楓飲料有限公司、懷化恒楓飲料有限公司。
在北京城區,一瓶隨機購買的娃哈哈八寶粥罐頭瓶身上顯示,受委托生產企業有高碑店娃哈哈宏振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下稱“高碑店娃哈哈”)、山西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一瓶娃哈哈格瓦斯的瓶身信息表明,受托生產企業是浙江娃哈哈昌盛罐頭食品有限公司。
4件來自湖南和北京的娃哈哈產品,雖然其生產委托方均為娃哈哈集團,但企查查信息顯示,7家生產商全部與集團沒有股權關系,但它們全部被宗馥莉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持股,其中還有企業,例如高碑店娃哈哈,宗馥莉至少實際持股70%。
股權不等于經營權,但更多的股份往往有利于持股人實控或經營企業。從這個角度講,對于上述7家生產商的經營,娃哈哈集團很可能沒有任何話語權。我們甚至可以猜測,生產型企業對于集團很重要,商標授權取得的收入對于集團也很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一家產能很大的企業——宏勝飲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宏勝”)——外界普遍認為是宗馥莉的實控企業,很可能也與娃哈哈集團沒有任何股權關系。
宏勝有兩個股東,即恒楓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恒楓貿易”)和浙江恒楓投資有限公司,前者持股高達98%,后者是宗馥莉的獨資企業。
恒楓貿易的注冊地在境外的英屬維爾京群島,企查查等第三方機構均未公示其股東信息。考慮到外界很少質疑宗馥莉對于宏勝的控制力——她在2007年便出任其總裁,加之在此番集團爭端中,有人指責宗馥莉大量安排宏勝管理人員替換集團中層領導,一份廣為流傳的舉報信稱宏勝是“宗馥莉100%實控”的企業——恒楓貿易有可能是宗馥莉的代言人。
娃哈哈系企業的股東中,像恒楓貿易這樣身份神秘的法人有多家,它們還將被后文提到。
第二,集團未控股任何娃哈哈系企業,大盤在宗馥莉手上
企查查信息顯示,娃哈哈集團總共只持股12家(存續)企業,且持股比例均未超過50%。反觀宗馥莉個人,她在其中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中,以間接形式至少持股51%。
另外有6家企業,其大股東均是盛佳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盛佳”)或恒楓貿易——盛佳也注冊于境外的塞舌爾,股東信息不明。
娃哈哈集團僅在重慶市涪陵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下稱“涪陵娃哈哈”)持股50%,但另一股東杭州蕭山順發食品包裝有限公司也持股50%。
6家股東信息清晰的企業中,娃哈哈集團僅在涪陵娃哈哈占股超過宗馥莉。
再把范圍擴大一些,使用企查查搜索,企業名(含曾用名)包含“娃哈哈”字樣的存續/在業公司共有230家(其中有很小部分可能與大家熟知的娃哈哈無關)。明確由宗馥莉直接或間接持股的公司約有130家,其中由宗馥莉控股的有約59家,其他未控股企業背后均有恒楓貿易、盛佳這類企業的身影。
即使不考慮身份不明的企業股東,在娃哈哈系企業中,宗馥莉持股企業數量至少是娃哈哈集團的10倍以上,且后者未能控股任何一家企業。
更大膽一些猜測,如果恒楓貿易等等境外企業確實是宗馥莉的代言人,那么她便實控了12家娃哈哈集團參股企業中的11家,以及其他更多的娃哈哈系企業,實力碾壓集團。
某種意義上,娃哈哈系企業的主要連接點是宗馥莉,而非娃哈哈集團。
雖然宗馥莉也需要保持對集團的影響力,但不是必要的;集團并不是她與對手相爭的唯一關鍵陣地,撤出也就撤出了——這有可能是她之前請辭的底氣。
達娃之爭的影子
今天宗馥莉與集團之爭,似乎是在復刻她父親多年前在達娃之爭中的那波操作。
那時,被達能控股的合資公司像極今天的娃哈哈集團,在產能方面不占優勢。
而曾經的娃哈哈集團——很像今天的宗馥莉——在宗慶后領導下創辦了一系列非合資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標,開發、生產了一大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收益頗豐。也就是說,宗慶后繞過合資公司,實控了娃哈哈系企業的優質產能。
以往的公開報道大多如此描述:
1、1996年,中外合資公司成立后,宗慶后領導的中方僅占股49%,在經營上屢被另一股東、全球食品工業巨頭達能掣肘。為提升經濟效益,執行正確的經營策略,宗慶后在合資公司體外成立了大量自負盈虧的非合資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標并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2、合作前期,宗慶后十分慷慨,達能盡管不參與非合資公司的經營,但也能從中分配到豐厚利潤。某種意義上,非合資公司主要獲得生產利潤,達能則從合資公司的銷售利潤中分成。
3、后來,由于不能分享非合資公司的10多億元生產利潤,新上任的達能負責人很不滿意。隨著矛盾日益加深和公開化,達能方面要求收購非合資公司51%的股份,但被中方拒絕。
4、彼時,達能很可能誤以為合資公司擁有“娃哈哈”商標所有權,所以指控非合資公司違約使用了商標。而事實是,達能與宗慶后一方簽訂的是使用協議,其中雖然有涉及商標轉讓的約定,但該約定未能通過行政審批,因此在全球各地的幾十場官司中,達能全部敗北。
5、最終在2009年,原本要求收購非合資公司51%股權的達能,反將手中股權全部賣給了中方,自此退出了合資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達娃之爭被稱為“改革開放30年來影響最大的一場國際商戰”,盡管后來在輿論場上被津津樂道,但在商戰之時,并非所有言論都站在宗慶后一方。有觀點認為他贏了官司卻丟了契約精神,贏了商戰卻失去了讓企業走向國際化、現代化的契機……
商標所有權的轉讓過程有什么細節,雙方是否互設陷阱,是否存在商業道德上的爭議?我們很難確定。但可以確定的是,在法律上,合資公司只獲得了商標使用權,而娃哈哈集團保住了所有權,這是宗慶后贏得達娃之爭的關鍵之一。
另一個關鍵在于,非合資公司開發和生產的產品大獲成功,娃哈哈系企業的優質產能在中方控制之下。
如果說當年的合資公司存在被架空的情形,今天的娃哈哈集團也像一個空架子。宗馥莉像她父親當年一樣,控股了娃哈哈系企業中更多的產能,且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或許,這也是現在她不落下風的重要原因。
小宗軟肋:不控商標所有權;仍需思考自己靠什么“實控”娃哈哈
但不同的是,“娃哈哈”商標所有權依舊在娃哈哈集團手中,這算是宗馥莉的一個軟肋。
22日娃哈哈集團發布的聲明,未提及爭端的起因,也未提及爭端是如何解決的。所以對于外界,很難了解宗馥莉的軟肋是否依舊存在。
但多年來,宗馥莉控股的眾多企業一直使用商標,甚至其獨資企業也冠名“娃哈哈”字樣。說明宗慶后在世時,集團就與這批企業簽有商標使用協議。
對待自己的女兒、接班人,集團掌門人宗慶后在的贈予有可能是慷慨的,包括在商標使用期限上。同理,集團與宗馥莉持股企業的競業協議也可能較寬松。
北京孟真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偉峰介紹:“娃哈哈集團作為娃哈哈商標的所有權人,有權自行決定授權第三方使用商標的權利范圍、地域范圍、時間等。
“宗馥莉控股企業能夠使用娃哈哈商標等情況,需依據其簽訂的授權書或授權合同確定。但一般商標授權合同中會對授權時間進行約定,娃哈哈集團若違反授權合同隨意收回使用權,可能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股份+商標使用權+產品研發和產能,宗馥莉的優勢還是很明顯的。
但其中也有不確定因素,例如:與集團的商標使用協議是否足夠有利于宗馥莉,宗馥莉控股企業是否與外界(包括娃哈哈集團)簽訂有其他受制于人的協議,生產企業是否能像當年的非合資公司一樣持續開發出成功的產品……
從這個角度講,掌握娃哈哈集團的話語權,對于宗馥莉百益無害。
丁偉峰指出:“影響公司實際控制權的因素有很多,一般來說股東會決議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若公司章程約定按照其他形式行使表決權,或對不同股東的出資賦予不同的表決權權重等,均可能產生出資額、持股超50%,但所享有的表決權不足以對股東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同時,公司內部的管理架構,財務、資產管理,甚至股東個人能力都會對控制權產生影響。”
話語權來自股權、協議,也來自于經營能力。
盡管有人認為宗澤后發的微信朋友圈不地道,但其中一些話(例如“首先要考慮是如何做好事”“讓所有人都認可你”)的確值得宗馥莉思考——能力才是她守住家業最關鍵的因素。
此前外界就有觀點認為,辭任集團職務是宗馥莉以退為進的一步棋。就目前情況看,效果不錯,局勢從部分股東“提出質疑”,發展成了“各股東友好協商”。
這某種意義上倒是體現了宗馥莉的能力,這種能力很可能幫她真正獲得在企業的話語權,進而幫助她解決股權、商標權等一系列問題。
最后總結一下吧。對宗馥莉來說,要真正實控集團,有兩種途徑:一是拿下集團的控股權,這是宗慶后生前沒有做成的事;另一種方式就是像她父親一樣,獲得股東及企業職工的信任,以其威望實現對集團的實控。前者,在當前時代形勢下,幾不可能;后者,宗馥莉的挑戰,剛剛開始。
本文轉載自虎嗅網,作者:胡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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