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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春妮”餐飲店3塊榮譽牌匾全是“假貨”

?李洪濤 · 2023-02-15 10:06:47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民李先生到一家名為“春妮”的品牌餐飲連鎖店就餐時,看到店內墻上懸掛著各種認證牌匾、證書。李先生很好奇:這些認證牌匾和證書從哪里來的?是真的嗎?《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接到李先生反映的情況后,對該餐飲品牌的幾家連鎖店進行了調查,發現“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懸掛的認證牌匾、證書竟然全都是假的。

消費者:認證牌匾和證書存疑

據李先生介紹,前幾天,他到長春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名為“春妮餡餅包子”的餐飲店用餐,看到墻壁上十分醒目地懸掛著3塊認證牌匾,以及1塊《授權書》。認證牌匾分別是《中國餐飲行業特色加盟品牌》《中國綠色餐飲企業》《中華名吃》,頒發部門是“中國質量認證監督管理中心”和“中國企業信用評估中心”。《授權書》也是牌匾樣式,上面寫著春妮餐飲中式快餐全國連鎖機構“茲授權特許加盟店”,落款是“春妮餐飲有限公司”“春妮餐飲全國連鎖機構(中國)總部”,并蓋有紅色印章,底部是總裁簽字。

向記者反映情況時,李先生對這些認證牌匾和證書的真偽提出了置疑。據李先生介紹,《中國餐飲行業特色加盟品牌》的認證牌匾上寫著“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春妮品牌系列產品,在全國餐飲行業品牌推廣活動中,被列入《中國餐飲行業特色加盟品牌》,并給予重點培育和推廣”。《中國綠色餐飲企業》的認證牌匾上寫著“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全國綠色健康企業宣傳調研活動中,經審核被榮選為《中國綠色餐飲企業》”。《中華名吃》的認證牌匾上寫著“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春妮品牌系列產品,在全國食品行業宣傳調研活動中,被榮選為《中華名吃》,并給予重點宣傳和推廣”。這3塊認證牌匾的頒發日期均為2019年7月9日。

李先生表示,國家正規的權威認證機構頒發的榮譽牌匾,在頒發日期上不會這么巧合,都在同一天,所以,他認為這些認證牌匾很可能是假的。

記者調查:頒證“中心”不存在

記者調查發現,“春妮餡餅包子”餐飲連鎖店是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創辦的全國連鎖品牌。目前,該公司微信公眾號上仍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連鎖店加盟活動。

針對李先生反映的問題,記者通過民政部下屬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查詢,沒有查到“中國質量認證監督管理中心”和“中國企業信用評估中心”。記者登錄這兩個“中心”的網站,發現均是“山寨”網站,幾年前就已經停止更新。另外,記者登錄這兩個“中心”的其他網頁,分別彈出提示“仿冒國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和“存在未經證實的網站”。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在香港注冊有“中國質量認證監督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國企業信用評估中心有限公司”,但這兩家公司均沒有頒發《中國餐飲行業特色加盟品牌》《中國綠色餐飲企業》《中華名吃》認證牌匾的資質。

記者還發現,《授權書》也存在問題,在長春市市場監管局朝陽分局的企業注冊登記中,只有“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不存在“春妮餐飲有限公司”和“春妮餐飲全國連鎖機構(中國)總部”。由此,《授權書》上加蓋的紅色印章涉嫌非法私刻。

監管部門:將進行調查并依法處理

2月9日中午,記者走進位于長春市寬城區西一條街上的春妮餡餅包子(維也納店)時,幾名顧客正在用餐。在該店北側的一面墻上,十分醒目地懸掛著李先生所反映的認證牌匾,上下排成了兩排。該店一位女負責人稱,這些牌匾和證書都是當初加盟時,由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提供的,開業前掛在了墻上。另據其介紹,“春妮”品牌的加盟費是6萬元,每年還要繳納5000元品牌使用費。

在長春市其他幾家“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內,墻上也掛著一模一樣的認證牌匾和證書。記者現場采訪時,部分就餐的消費者表示對這些認證牌匾不了解,不知道是真是假,也沒聽說過中國餐飲行業特色加盟品牌、中國綠色餐飲企業,更沒聽說過中華名吃。而這些連鎖店的經營者表示,當初加盟時,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隱瞞真實情況,沒有告知這些認證牌匾是假的,也不知道《授權書》上的“春妮餐飲有限公司”和“春妮餐飲全國連鎖機構(中國)總部”不存在,他們也是受害者。

在長春市高新區一家“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內,消費者黃先生指著認證牌匾說:“這些牌匾掛在店里的墻上,確實能起到一定的宣傳作用,不了解內情的顧客一看有這么多的榮譽,就更愿意選擇在店里用餐了。”黃先生還告訴記者,春節期間他去遼寧大連旅游,在街上也看到了“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店內的墻上也懸掛著同樣的認證牌匾和證書。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少消費者表示,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在開展連鎖店加盟活動時,使用假認證牌匾和證書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不僅欺騙了加盟者,也忽悠了不明真相的消費者。

在位于長春市朝陽區西安大路2128號的綠地藍海大廈11層的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辦公室內,《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看到墻上同樣懸掛著認證牌匾和證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鄧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有人認為這些牌匾和證書是假的,有問題,摘掉了不就完了嗎?”記者詢問這些認證牌匾的來源,其稱是委托辦理的。

針對吉林省春妮餐飲有限公司在開展“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加盟過程中,使用假認證牌匾和證書涉嫌虛假宣傳一事,近日,記者與“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所在轄區的市場監管部門取得聯系并反映情況。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將進行調查并依法處理。《中國消費者報》將繼續對此事予以關注。

●律師觀點

涉嫌虛假宣傳和刑事犯罪

2月10日,針對“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懸掛假認證牌匾和證書一事,吉林創一(長春新區)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秀燕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春妮”品牌餐飲連鎖店懸掛假認證牌匾的行為屬于虛構榮譽,涉嫌構成虛假商業宣傳,誤導消費者。

另外,吳秀燕表示,鑒于《授權書》中涉及加蓋的公章,若該公章并非合法有效的真實印章,則制作《授權書》的相關主體可能涉嫌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的偽造印章罪。

 

本文轉載自《中國消費者報》,作者:李洪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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