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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竟然自炼“老油”供客人食用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官,火锅店使用“老油”,你们可以管管么?”近日,新疆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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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老板因使用地沟油,被判刑7年,罚款440多万
4月22日下午,四川乐山犍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一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三名被告人同时被判刑期3-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