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羊湯館竟用病死豬肉,2人被判刑!
· 2020-12-08 15:06:56 來源:濟南市萊蕪區(qū)人民檢察院
因為貪念動起歪心思,
置食品安全于不顧,
將病死豬肉煮熟后摻到羊肉中進行銷售。
日前,
經山東濟南市萊蕪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以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判處郭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
并處罰金4000元;
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
并處罰金5000元。
萊蕪羊湯作為特色美食,因湯色乳白、肉質細膩、味道純正、不腥不膻、色香味俱全的特點久負盛名,很多人也以此為營生手段。從2015年起,郭某某在淄博市博山區(qū)經營一家羊湯館,開業(yè)不久,趙某某經過別人的牽線開始為其供應羊肉。因為貨真價實、味道可口,羊湯館的生意也從不溫不火慢慢發(fā)展到有了回頭客。
2018年臨近冬天,趙某某在得知孔某某、孫某某(另案處理)銷售死因不明的豬肉后,以遠低于正常市場價的價格購買豬肉十來次共計三四百斤。隨后趙某某謊稱豬肉來源為運輸過程中死的豬、養(yǎng)豬場剛死的生豬,在明知郭某某可能當做食品銷售的情況下,仍然以3.5元/斤和4元/斤的價格向其銷售,從中賺取0.5元/斤差價。起初,郭某某將病死豬肉長時間烹煮后摻入羊雜中,發(fā)現(xiàn)消費者食用后無法分辨且身體沒有出現(xiàn)不適的情況,利欲熏心使其徹底放下底線,以“打肉火燒”為由先后購買上述病死豬肉。
檢察官說法: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系著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一些重大、惡性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fā)生,毒奶粉、毒豆芽、地溝油、病死豬肉等系列案件相繼出現(xiàn),足以表明當前食品安全形勢不容樂觀。面對當前形勢,檢察機關始終立足職能,履職盡責,以“刑事打擊+公益訴訟”為手段,依法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在此告誡廣大食品經營者:
一定要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良心經營,
切莫挑戰(zhàn)法律和食品安全的底線!
熱門文章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寫評論
0 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