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5口人用餐后發燒嘔吐 知名餐廳回復:食材絕對合格
· 2018-03-15 16:35:24 來源:南方都市報
民以食為天
可小編最近收到這樣一份報料
▼
在羅湖區居住的劉女士
2月20日與男朋友以及雙方父母
在粵菜王府(KK Mall店)吃飯
挺開心的局呀
有啥好報料的?
沒想到吧?!
問題說來就來
▼
飯后5人都出現了
不同程度的
腹瀉、嘔吐、發燒等癥狀
好事轉眼變壞事
事情始末究竟是怎樣?
跟著小編看下去!
報料人稱:6人吃飯5人腹瀉
深圳的劉女士
大年初五晚7時到9時多
和男友及雙方父母
共6人
來到KK Mal的粵菜王府吃飯
坐的是包間
從她提供的消費賬單可以看到
他們這一餐總共花去3132元
沒想到的是
剛吃完飯
劉女士就感到一陣胸 悶
等回到酒店停車場
她當即吐了一地
吐了很多,我的裙子以及鞋子上到處都是。我男朋友的媽媽也吐了一些,但是沒有我嚴重。
劉女士到了酒店沒多久
再次覺得呼吸不暢、肚子不舒服
又跑去衛生間吐了兩次
據稱
除了她爸爸外
其他5人都出現了
▼
不同程度的腹瀉、嘔吐或者發燒
當天晚上,情況最為嚴重的劉女士被送往酒店附近的龍崗區第七人民醫院進行治療。
從她提供的出診病例可以看到
西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
處理意見則是注射相關藥物
劉女士表示
在注射和服用相關藥物后
情況有所好轉
但沒想到
2月23日
她再次出現拉肚子的癥狀
我23日那天去上班,從上午10點多開始又拉肚子,當天總共拉了十幾次。
因此當晚
她不得不去往家附近的
羅湖人民醫院診治
羅湖區人民醫院的急診病例顯示,初步診斷為“腸胃炎”。
雙方溝通未果
“我懷疑那道燕窩南瓜盅有問題。”
劉女士說,6個人中只有她爸爸沒吃那道菜
而自己喝了近兩盅
不適癥狀也最為嚴重
既然如此
餐廳又表現如何呢?
▼
據說當晚劉女士的男友
就與該店的店長進行了溝通
店家也表現得很誠懇
還去醫院看望了劉女士
在雙方后續的溝通過程中
也曾提到過賠償的問題
▼
粵菜王府工作人員提到的賠償方案為現金3565元(3000元+醫療費用);
并將餐費原路返還;
不過
劉女士卻表示
至
今
沒有收到此款項
3月14日
粵菜王府總部一名工作人員
告訴南都記者
劉女士提出的賠償金額幾經變化。到3月初時,劉女士方面提出的賠償金額為15000元。
劉女士方面又怎么解釋
這筆增加不少的費用呢?
我查過相關法律后,只要了我們五個人的醫療費用以及誤工費用,加起來總共15000元。
劉女士表示
她提出該金額后
粵菜王府(KK Mall店)店長
表示其不能做決定
需要等同事處理完家事后
才能商量出處理結果
從聊天記錄中,南都記者看到,該店長表示其同事11號才能處理完家里事情,并約邱先生于3月12日坐下來商量處理結果。
并表示“這件事情我個人真的做不了主,因為錢不是我一個人出。”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
劉女士稱有5人身體不適
但其所出示病例均為其本人所有
雙方同意本周五調解
南都記者今天下午已經從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羅湖分局了解到
該局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
3.12
該單位接到12345轉派件,并于3月13日轉至桂園監管所辦理。
3.14上午
桂園監管所執法人員前往KK MALL粵菜王府了解情況,并與投訴人劉女士取得聯系,雙方同意在本周五下午4點(3月16日)到桂園監管所調解。
3.14下午
桂園監管所監管執法二隊前往粵菜王府餐廳,檢查2月20日當天索證索票等情況,對該投訴件進行深入調查。
粵菜王府回應:所用食材均合格
今晚
深圳市粵菜王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回復南都稱
該公司保證該名客戶(投訴人劉女士)及其家人當晚所用食材均為合格食材,同一批次的食材近期亦有供應給其他客戶,未收到不良反饋。
具體聲明截圖如下
(戳圖可查看清晰大圖)
▼
在外吃飯最怕出這事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小編想想
要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也是相當棘手了…
不過律師現身支招了
萬一不小心吃壞肚子
你得趕緊這么做
▼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潘翔表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經營者有義務保障消費者在接受服務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如果因為經營者的過錯導致消費者飲食后出現食物中毒而發生損失的,經營者需賠償消費者的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損失。
消費者遇到此情況
首先要保管好證據!
包括餐飲發票、就醫病歷、醫院化驗單、醫療費票據、現場解決糾紛的錄音錄像等資料;
并第一時間向監管部門投訴。
這樣做很有必要!
這是因為
▼
監管部門可以及時提取食物留樣化驗和檢查,以確定消費者受到的人身損害系因經營者提供的飲食不合格所造成的這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
因為一旦時間久了
食物留樣已經滅失
事后維權缺乏證據
餐廳方面又不認你
不就錢沒了,身體也受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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