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逃單摔傷, 向餐廳索賠4萬,合理嗎?
· 2019-08-23 15:35:14 來源: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
開餐廳見過吃霸王餐的,但你見過逃單摔傷還要求索賠巨額的吧?
湖北襄陽張某一行6人去某飯店吃夜宵,趁店員不備集體逃單。張某在逃脫時不慎摔傷,將飯店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藥費40760.32元。
法院認為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無據,駁回原告張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張某負擔。張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顧客逃單摔傷, 向餐廳索賠4萬 ?
2018年4月3日凌晨,在湖北襄陽,張軍一行6人到漢江路某飯店吃夜宵。酒足飯飽后,看到店里人頭涌動,老板應接不暇的樣子,幾人動起歪心思,趁店員不備,6人先后快速離開飯店。 發現不對勁的店員趕緊向老板王芳匯報情況,王芳連忙出門追討餐費。
在追到某個十字路口時,王芳發現了這些人的蹤跡,大聲喝止并要求他們付錢,但聽到之后,這群人不僅不停,反而分散逃走!
其中張軍離王芳的距離最近,所以她一路緊追,一邊打電話給自己的丈夫高軍,并報了警。在王芳追上張軍后,張軍卻繼續向前奔跑,跑到松鶴路路口摔倒受了傷。
警方到達后,讓張軍去醫院治療,并將王芳帶至派出所接受詢問。
張軍住院11天,花醫療費6848元。經鑒定,其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出院后,張軍將王芳夫婦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自己的醫藥費等,共計40760.32元。
法院駁回訴訟:“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無據”??
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張軍等一行6人在二被告店中就餐,就餐完畢后應主動支付餐費。但張軍一行6人就餐完畢后卻不打招呼不結賬,自行離開,主觀上存在過錯。 ?
王芳發現張軍一行6人未結賬離開后,為維護自身權益,出門追趕,至松鶴路與漢江路交叉口追上張軍等人,要求張軍等人結賬,但張軍等人仍拒絕買單并分散走開,主觀上更為惡劣。 ?
王芳見張軍等拒絕結賬,先打110報警,后打高強電話,尋求多方救助,處置恰當,無任何過錯。張軍見高強追到,便欲逃跑,在逃跑過程中自己摔倒受傷,二被告與張軍無任何身體接觸,沒有侵權行為,無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
因此,張軍要求賠償是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無據,應予駁回。
遂判決:駁回原告張軍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500元,減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張軍負擔。張軍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法院的判決太解氣了!你開餐廳遇到過這么奇葩的事情嗎?歡迎在評論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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