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好像真“敗走了”老干媽
零售老板內參 · 2020-07-02 10:09:07 來源:紅餐網
3個人忽悠了整個騰訊?
騰訊今天應該是“蜜汁”一般的尷尬,怎么形容這種尷尬呢?大概就是:一群人沖到一戶人家砸門,結果人家說,伊萬住在隔壁。
因為,騰訊起訴到深圳南山法院所形成的《民事裁定書》(6月29日公布),與老干媽公司報警,且貴陽警方于今天(7月1日)公布的官方案情說明,所涉事件完全背道而馳。
老干媽昨天就說了,你騰訊被騙了。有點年齡的人應該記得,這可能是騰訊發展20多年來,最知名的一次上當受騙了 。假如,此事真的是就是那“3人”忽悠了騰訊的話。
01“你被騙了!” ?
我們回顧一下事情的經過。6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一則民事裁定書,內容為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騰訊與老干媽服務合同糾紛的判決,同意原告騰訊請求,查封、凍結被告老干媽公司名下價值16,240,600元的財產。
騰訊回應稱,2019年3月,騰訊接了老干媽公司的推廣,騰訊已依約履行相關義務、但老干媽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騰訊多次催辦仍分文未獲,因此不得不依法進行起訴。
而老干媽在沉默半天后,給出了讓人啼笑皆非的官方回應:其稱并沒有與騰訊有任何的合作,并已經向警方報警。老干媽公司還認為,騰訊公司被騙了!
今天,也就是7月1日,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迅速給出了關于此事的警方通報。通報稱,接到老干媽報案稱自己被誤起訴,經警方查明,是三名犯罪嫌疑人偽造老干媽公章,冒充老干媽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簽訂合作協議。
而簽假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騰訊公司在推廣活動中贈送的網絡游戲禮包碼,之后通過網絡倒賣賺錢。不得不讓人感嘆,這年代賣個游戲禮包碼都能搞出這么大陣仗。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歲)劉某利(女,40歲)、鄭某君(女,37歲)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按照目前貴陽警方的公開通報來看,至少貴陽警方已經將此事定性為詐騙類刑事案件,老干媽屬于目前貴陽警方案情通報的受害方。
對于老干媽來說,深圳南方法院作出的不是判決書,屬于裁定書,且本身就具備原被告上訴條件。因此按照目前貴陽警方的通報,法律流程上,老干媽銷售公司,可以正式向南山法院復議,要求依法撤銷該份裁定書,并可要求南山公布撤銷裁定書的公告。
當然,騰訊公司更可以主動前往深圳南山法院撤訴。而今天老干媽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暫不清楚騰訊是否會撤訴。
而騰訊好像也意識到,自己的確是受騙了。騰訊B站官方賬號發布動態稱,“今天中午的辣椒醬突然不香了。”詭譎的是,微信支付官方賬號也在下面跟著留言:“終究是錯付了”。讓人更加懷疑,騰訊內部確實意識到,他們被那2男1女的嫌疑人,給騙了。
而坊間傳聞稱,這起烏龍事件是由于騰訊公司廣告業務部,因在某搜索引擎上誤入詐騙網站從而導致了一系列事故發生。傳聞稱,騰訊公司目前已改變口徑向該搜索業務公司發出律師函。
另外,其實這筆疑似是QQ飛車游戲冠名的合作中,我們可以看出,冠名后老干媽一方完全對此沒有互動。網絡中雙方發布的通稿中,全部均為騰訊方為游戲單方面造勢的宣傳文。
當然,老干媽在隨后一年多時間里,按理來說不可能看不到網上各種掛著自己品牌名的合作宣傳,老干媽方面既然從未參與這起商務廣告合作,知道不存在合作關系的,為什么對于騰訊疑似單方面冠名露出老干媽的信息,也無動于衷呢?按照老干媽的昨天聲明來看,這完全是可以提前控告騰訊侵權的事件。
當然,老干媽公司,一直以來都有巋然不動的傳統。天大的事情,他們此前也有過懶得理,絲毫不回應的傳統。
雖然有種種疑點,但外界的整體感覺是,此事大概率真是一起詐騙案件,騰訊方面錯誤在自己公司總部所在地的深圳南山法院,起訴了老干媽公司。
02 騰訊要怎么做 ?
如果此事真的就是這么一起詐騙案,那么騰訊方面需要在內部追責的力度,可能一點也不亞于對那3名詐騙嫌疑人的追責。
首先,據上述提及的信息顯示,騰訊是在搜索引擎上搜索老干媽公司,即應該是騰訊主動聯系詐騙嫌疑人進行合作洽談。不能理解的是,從簽訂合同到現在的一年多時間里,騰訊聞名于中國互聯網行業的法務和財務,以及風控部門,竟然全程沒有絲毫發現甲方合作客戶并非老干媽公司人員,這實在是有失大廠水準。
那么,與3個犯罪嫌疑人直接對接的騰訊廣告部門,是純粹的業務能力有缺陷,還是與詐騙犯存在利益輸送?我們不得而知,這需要騰訊內部嚴查。
騰訊昨天公告回應稱,多次追討廣告費期間,分文未得。這里是指付了首批款之后的余款追款分文未得,還是整個費用都分文未得?騰訊沒有進一步詳細說明。但是根據貴陽警方的通報,提到3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與手法來看,3人大概率支付不起千萬級廣告費的首批款。
那么問題又來了,這3人偽裝成老干媽銷售公司,在沒有支付預付款的情況下,騰訊公司是否采取了零付款就執行完廣告合作。如果真是如此,那騰訊風控部門在做什么?這個部門怎么保障約束公司對外合作的權益風險?
除了執行風險方面的問題,騰訊公司法務等相關部門,在南山法院起訴立案前及期間,是否與老干媽貴州總部公司提前溝通過?老干媽貴州總部方面,是否于昨天前,已經了解有這起“烏龍”的廣告合作?
如果上述的幾個問題答案都是沒有,就意味著騰訊公司全程在合作聯系、合同簽署、廣告權益執行、欠款追討、起訴立案等,全程就是在和3個詐騙犯罪嫌疑人打交道。
一個不久前剛成為全中國市值最高的公司,且有20多年發展歷史的超級互聯網大公司,就被3個犯罪嫌疑人給騙了?
不然,上述疑問都都是有的情況下,這3個人,又是怎么一層層突破了騰訊內控的層層關卡,成功的簽了合同?執行完畢?還讓騰訊一怒告老干媽了呢?
于前于后,于真于假,騰訊在這事上,太反常了。
但是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除了內部追責,騰訊也要在外部討回損失。問題是,騰訊現在還能問誰要回這1600多萬元呢?此事造成如此大的全國影響力,騰訊又將如何收尾?給公眾一個交代?
包括騰訊的損失怎么辦?是追究搜索引擎網站的審核不嚴責任,還是向3名詐騙嫌疑人,做民事訴訟的權益追討?
最后,還有一個比較奇怪的點。按照貴陽警方的官方通報,嫌疑人的犯罪目的,是為了套取轉賣騰訊的游戲禮包。
而根據基本的商業常識,我們知道,不可能出現乙方履約的權益反饋,價值大于甲方客戶的合同總付款。意思就是,如果你支付了1600萬的廣告費,是不可能隨便套取出價值高于1600萬元的游戲禮包的。
這意味著,3個犯罪嫌疑人要想賺錢,一開始就做好了不給騰訊交全款跑路的打算。
那這3個人膽子之大,已經超過騰訊在這事上的受騙離奇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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