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餐飲企業用個人二維碼收款,被罰350萬
侯其鋒 · 2020-10-27 09:25:01 來源:紅餐網
二維碼點餐、二維碼收款,早已在餐飲業普及。
但法務君也發現,一些餐飲門店貼在桌子上的收款二維碼,竟然是餐廳老板或員工的個人賬戶。
法務君劃個重點:如果不入公賬,就是偷稅!
一個小動作,后果很嚴重。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偷稅行為除被追繳未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還會被處以最高5倍的罰款,還可能進監獄!
二維碼收款一年,被罰350萬
法務君說的這個案例,發生在2017年。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廣州九龍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員工的四個私人銀行賬戶以轉賬、刷卡及現金形式,收取貨物銷售及品牌加盟費等收入,金額合計1.15億元(含稅),其中逾1.1億元沒有在財務賬冊上反映。
也就是說,該公司超過1.1億元的收入,沒有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業所得稅。
后果當然很嚴重。
最終,廣州九龍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被要補繳331萬元的增值稅、333萬元的企業所得稅,還要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合計應補繳的稅款超過700萬元 (對于應補繳的稅款,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計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滯納金為日萬分之五)。
還被處以行政處罰,即按照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的百分之五十,罰款金額近350萬元,稅款加上罰款兩項合計1000余萬元。 ?
個人賬戶收款不入公賬,屬偷稅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私帳收款不入公賬隱匿收入,屬于偷稅。 ?
《稅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廣州九龍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員工私人銀行賬戶收取貨物銷售及品牌加盟費等收入,在賬上少列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造成少繳稅款,構成偷稅。
這個案例只是這種現象的冰山一角。根據法務君的調查,基本所有的餐飲門店都已經有了收款二維碼,但其中相當部分,是用的個人賬戶。
如果收款后不入公賬,就是屬于偷稅,要接受處罰。
《稅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三條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上述案例中,廣州九龍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被追繳少繳的稅款,并加收了滯納金,同時被處以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所以罰款金額近350萬。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補繳稅款、繳納處罰金,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逃稅罪。(逃稅與偷稅內涵一致)。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本例中,如果廣州九龍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不補繳稅款、滯納金,不繳納罰款,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隨著大數據、互聯網等技術在稅收征管領域的運用,餐飲企業需要更加注意稅務風險防范,一旦被稅務機關處罰,最終將對企業造成重大的不利影響。
也許你還沒意識到這是違法的,但想想某些明星們偷稅行為后的種種際遇,請記住,就從今天開始合法起來吧。
寫評論
0 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