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嚴網絡訂餐規定將執行,2018年缺少這些的外賣店可能要關閉!
一鍋 · 2018-01-02 12:02:10 來源:紅餐網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第 36 號令《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外賣行業的主體資質、公示義務、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的義務、加工過程控制要求、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等義務等方面做出具體要求。
而很多商家存在很多問題,被職業打假人盯上,導致罰款、關店!
今天,距離《辦法》正式執行(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只有三天的時間了。2018,在餓了么、美團外賣等外賣平臺從事外賣業務的商家,如果不注意本文中的幾個事項,可能會被關店!
圖:某品牌對全國200多家加盟商發布的通告截圖
為了讓更多的商家少走彎路,自《辦法》發布,外賣頭條團隊采訪了已經根據《辦法》做出整改的外賣商家,并結合《辦法》和商家存在問題進行重點梳理,幫助商家改進。
1.入網商家要有實體門店 ?
具體解釋:在網絡上進行網絡經營的商家一定要擁有實體門店。 ?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昨日,食藥監總局召開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負責人集體約談會議。
會議要求,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要確保入網商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確保線上線下餐食服務同標同質,確保配送環節食品不受污染,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確保有專門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建議:無門店或者隱藏在居民樓里(指的是無法出具資質的樓宇)的外賣從業者,要爭取及時走向正規。
2.營業執照等營業資質要健全 ?
商家的問題: 對于從事網絡訂餐業務的商家而言,很多商家存在超范圍營業的行為,比如違規進行涼拌菜品的制作售賣、飲品的自制與售賣以及沒有網絡經營許可而進行網絡經營售賣等行為。
圖:上圖中的品牌營業范圍不含涼菜,如果網上售賣涼菜則屬于超范圍經營
規定: ??
根據《辦法》第四條規定: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
懲罰: ??
《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具備實體經營門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3.在網上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 ? ?
規定 ??
根據《辦法》第十條規定: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上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
(圖:餓了么平臺為例,進入店鋪,點擊“商家”皆可查看相關商家的信息)
懲罰 ??
根據《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要求進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建議:進行規范的選址,拒絕不合規范,無法出示正規證件的地方等,并及時規范自身的量化分級信息以及準確的名稱、地址等。 ?
4.在網上要進行菜品原材料的公示。 ? ?
具體解釋:沒有在餓了么、美團外賣、百度外賣等網絡訂餐平臺上進行菜品的原材料公示。
規定: ?
《辦法》中第十一條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材料名稱,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
懲罰: ?
第三十二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要求進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整改,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 5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款”。
修改案例 ??
新的《辦法》于2018年1月1日開始實行,也就是說,商家需在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登錄小度掌柜后臺和餓了么商家版后臺(美團外賣暫未開通相關頁面),在“菜品信息-菜品描述”中錄入菜品主要原材料名稱。
具體指引如下所示:
(圖:小度掌柜 pc 端修改頁面)
(圖:某品牌餓了么商家后臺修改頁面)
4.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一致 ? ??
商家問題:為了降低外賣的成本,盲目缺斤短兩,采用劣質食材;過度虛高價格,導致質量與價格不統一。
規定:
根據《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
懲罰: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或者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未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改進建議: ?
引進優質供應商,保證食品安全;保證門店與外賣同樣質量的前提下,可以調節門店與外賣的份量和價格或者以合理的套餐形式來保證門店與外賣具有同樣的性價比,保證線上線下性價比的統一,不至于導致顧客投訴。
5.提供食品容器,提高包裝材料質量 ?? ??
規定:
根據《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的,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應當無毒、清潔。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
懲罰:
根據《辦法》第三十三條 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不符合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建議: 商家通過餐包供應鏈和餓了么、美團外賣等平臺尋找,并及時更新更加環保、符合規定的包裝。
6.小餐飲能否從事網絡餐飲服務? ? ?
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小餐飲能否從事網絡餐飲服務,如何從事網絡餐飲服務屬于地方事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決定。據此,《辦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對小餐飲網絡經營作出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嚴格的規則之下,必然是優勝劣汰。
干凈么創始人劉鵬說:“《辦法》的實行會逐步規劃整個行業,目前外賣行業太亂了,確實需要規范。”
在馬太效應越來越明顯的同時,未來外賣的競爭格局也將會在一個更高的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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