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安法》 食品安全 食品小作坊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9195563354